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本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目标,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类别、指标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接收要求 | 拟调剂指标 |
045118学前教育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达到一志愿A区国家线要求,第一志愿报考045115小学教育,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045119特殊教育的考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 5 |
二、调剂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将于 4 月 8 日不低于12小时内持续开放调剂系统,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
2.确定复试名单:原则上按照复试比范围不低于1.2:1,不高于3:1的差额拟定复试建议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接收一志愿报考045115小学教育,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045119特殊教育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具体名单4月9日在学校研究生院和教师教育学院主页发布,并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及时确认。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4月12日
2.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成绩×2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70%)
笔试,四个以应用为主的题型,时间60分钟,参考书目:《教育研究方法导论》,裴娣娜著,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 年版,2019 年印。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20%)
面试,采取由考官现场随机提问及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业表现及考生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等素质和培养潜力。每位考生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
面试,采用现场对话、抽题作答的方式,包含3分钟左右个人介绍、阅读抽到的短文、回答考官提问。外语测试主要测评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及综合应用能力。
五、复试流程
1.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
缴费方式:使用手机支付宝、微信扫描右边二维码,或关注“湖北文理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湖北文理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用户名为初试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缴费完成后,下拉左上角的“菜单”栏,在“已缴费查询”领取电子发票。
2.资格审查: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于4月10日之前将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邮箱:384186667@qq.com;发送邮件主题以考号+姓名命名,并于复试报到时,提交纸质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6)综合能力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特殊材料: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人员名单之中,由研招办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做出属实承诺,拟录取后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复试安排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和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安排:
复试类别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报到(提交纸质材料) | 4月12日 | 7:40-8:00 | N2-315 |
专业知识笔试 | 8:30-9:30 | N2-308 |
综合面试 | 9:40-12:00 13:00-15:00 | N2-308(候考室:N2-315) |
外语能力测试 |
六、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七、录取
1.学院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取录建议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研招办根据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
2.研招办按照审定后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学校将予以取消。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3)复试成绩(含各单项)不合格者(少于 60 分);
(4)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咨询
冯老师电话:13871669252
2025年湖文学前教育专硕咨询QQ群:708805595
2.监督与投诉
滕老师电话:13972232191
九、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湖北文理学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