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教务处2017年将继续为应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做好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教师资格证的对象
我校2017年取得毕业资格的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
二、教师资格证审批单位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由襄阳市教育局审批;
2、小学、初级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由襄阳市襄城区教育局审批。
三、申报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须持有《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面试合格证。
2、学历要求: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合格证:申报语文、幼师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专业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4、参加指定体检中心的身体健康检查(参加此体检的学生可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体检),体检合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学校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24日(工作日);
2、网报时间: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日7:00-24:00);
3、网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逾期不能补报;
4、报名地点:致远楼139室
5、收费标准:
①体检费:申报幼师教师资格证为308元。
申报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体检费为216元。
②其他费用:邮寄费(EMS)+印刷费=25元
五、报名程序
1、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到致远楼139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相应表格(包括: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表格填写:申请学生一律按要求填写表格中的相关内容。
3、体检: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凭体检表于4月5—26日的上午,自行到湖北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时须空腹。
体检费由申报者本人直接交给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4、提交材料:
①申请学生一律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使用A3纸正反页打印));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③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学信档案,打印出的“高等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面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体检表》(1份);
⑦《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⑧在校成绩单(由各学院教科办统一打印并加盖成绩专用章)(1份);
⑨彩色1寸登记照2张(一张相片贴于申请表封面右上方用于办证(办证相片要与网报相片一致),一张用于体检表);
5、网上申报:申报学生需详实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填写内容要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人员,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准备好114×156像素的电子照片),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填选“襄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小学、初中、幼师教师资格的填选“襄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襄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后,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材料上报: 4月24日以前,将各项材料装入档案袋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到市、区教育局代为申报。
7、证书发放:因襄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结束时间在8月份,故教务处统一将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给各位申报学生。不得自取,联系电话0710-3590744。
因襄阳市证书发放时间较晚,且以后遗失补办必须回襄阳市教育局申请补办,鼓励非襄阳籍毕业生到生源地教育局申报教师资格证,申报手续与在校申报无差异,具体情况咨询生源地教育局。
六、《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网报填写说明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网报提交成功后,打印两份(A3纸正反页打印);
2、“工作单位”填“湖北文理学院”;
3、“户籍所在地”按身份证上信息填写;
4、“现从事职业”填“学生”;
5、本科生“所学专业”在“类别二”中选择;专科生“所学专业在“类别三”中选择;
6、“申请资格种类”填“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等;
7、“专业技术职务”填“无”;
8、“通讯地址”填写家庭详细住址;
9、“联系电话”填写家庭电话或毕业后两个月内不会停止使用的手机号码;
10、“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按中学所设置的课程填写。
七、有关要求
1、我校不是教师资格证审核发证机构,只负责材料收集、送审工作。请申报学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凡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认真详实地填写相关纸质材料及网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入申报档案袋中,因材料填写不合格导致申报教师资格证不成功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3、《思想品德鉴定表》各院必须认真填写,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因表格填写不合格导致不能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由学院具体负责人负责。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2017届毕业生学习教师资格证办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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