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9〕04号
教育学院关于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认证工作要求和我院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安排,为保障专业认证工作顺利推进,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学院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认证工作纪律。
一、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认证事关学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员参与,因个人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全年预发业绩津贴。
二、准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专业认证工作集中活动,缺席一天扣发半个月基础绩效,缺席二天至三天扣发一个月基础绩效,缺席四天及四天以上扣发一个月全月工资并分别记相应教学事故等纪律处分,不得因私请假。
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派的个人任务,在提交任务截止日期没有保质按时完成任务的,一次扣发半个月绩效,并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凡是专家组进校评审个人负责的工作出现问题的,扣发六个月预发业绩津贴。
四、本科专业认证工作纪律自2019年7月10日起执行。
教育学院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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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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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