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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方案
2019年11月14日 14:58 来源:; 浏览:

教育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招就发[2019]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包含“建档立卡”贫困生、残疾、社会孤儿、军烈属及其它就业困难类型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定位,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有目标、有举措、强过程、重结果的开展就业帮扶。实行包保责任制,压实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通过“一对一”的帮扶形式,切实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精准帮扶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对具体帮扶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邱兆文  

副组长:汪家宝  熊德明  刘天娥        

 员:班主任  专业教师  毕业班辅导员

四、工作措施

1、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教育学院学工办全面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填写精准帮扶登记卡,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2、整合学院资源,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发动全院师生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收集就业岗位等招聘信息,通过短信、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通过组织“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的专场招聘会,采取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3、开展个性化指导,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学院帮扶责任人根据就业困难学生的不同状况,分析其原因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提供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开展求职技巧辅导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4、加强心理辅导,指导学生就业。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帮助就业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义务教育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他们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5、做好政策宣传帮扶。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政府各级部门的求职补贴,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利用对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6、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的经济援助。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申报,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保持联系,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7、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跟踪服务。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建立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逐个联系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落实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五、相关要求

1、学院帮扶负责人在领取《精准帮扶登记卡》后,要主动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业、就业状态,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如实填写帮扶记录,杜绝突击填写和弄虚作假等情况。

2、根据省就业中心通知,从2019年开始实行毕业生就业状态月报和周报制度,月报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每月底,周报时间为3月至8月每周三前完成,因此对帮扶成功已就业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将就业方案录入就业工作管理系统,以便向省就业中心定期报送就业状态。

3、认真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开展至少“一次单独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技能培训、一项就业补贴”的帮扶工作,原则上在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帮扶次数不少于5次,并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于不在校学生的帮扶工作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邮件等方式开展。

附件1:教育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信息汇总表

 

 

 

 

 

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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